朗读
大政函〔2015〕25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同意购买火化炉的函
县财政局:
今年大门大桥正式通车仪式的次日起实施遗体火化工作,大门镇区域的死亡人员遗体运往乐清市殡仪馆进行火化。为确保遗体火化的顺利推进,前期县政府已与乐清市政府就相关合作事宜签订协议书,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乐清市政府要求洞头县政府出资在其殡仪馆建设一台火化炉专供我镇死亡人员使用。为此,特恳请贵局同意我镇购买火化炉为盼。
附件:关于要求追拨大门镇遗体火化前期筹备工作经费的请示(洞民〔201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