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发〔2014〕44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消防安全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站所,有关企业:
为了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2014〕5号),按照“强排查、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
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
(二)整治内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
2.已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的,是否改变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条件。
3.建筑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是否违规住人。
5.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6.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前)
各有关部门站所要按照要求,结合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具体的“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紧实施。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5日-11月30日)
镇安监中队将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消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