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发〔2014〕1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4年度镇级重大火灾隐患
挂牌整治单位的通知
镇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将大门镇废品收购站等5家出租房列为2014年度镇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挂牌整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二、大门镇派出所、安监中队和专职消防队等督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及时督促,定期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单位如期完成整改。
三、对期限内尚未整改到位的,要继续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可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4年度大门镇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
大门镇人民政府
附件
2014年度大门镇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
序号 | 隐患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隐患 | 拟 完 成 整改期限 | 备注 |
(主要负责人) | ||||||
1 | 废品收购镇站 | 岙底村东浦巷66号 | 王起川 | 未配备“四要件”和应急照明灯,场内物品摆放混乱且线路紊乱未使用PVC套管,楼梯和地板均采用木质。 | | |
2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253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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