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委发〔2015〕24号
中共大门镇委员会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无违建”创建“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暨“无违建镇”创建行动,切实巩固“无违建镇”创建成果,确保2015年顺利通过“无违建镇”达标验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7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改拆〔2015〕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三改一拆”行动暨“无违建”创建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全面查处、重点整治、分类处置的原则,通过开展清违、控违、“三改”三大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和力量,再造声势、再抓落实、强化攻坚,完善长效监管体系,深化“三改一拆”,创建“无违建镇”,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城镇面貌,助推“海洋产业岛” 建设。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创成“无违建镇”目标,开展“无违建镇”“回头看”活动,做好提升巩固,确保达标验收,全镇25个村(居)100%创成“无违建村(居)”。
三、工作任务
对照浙江省“无违建镇”创建标准及验收考评体系,结合我镇2014年“无违建”创建实际成果,巩固深化“三无一率一稳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四、工作安排
(一)全力推进“无违建镇”创建
1.落实整改促提升。要对已经命名的“无违建村(居)”、“无违建道路(公路)”、“无违建河道”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成果。始终保持强势推进的攻坚态势,针对省考核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运用综合手段,区别不同情况,梳理分析归纳,进行分门别类,明确落实责任主体,采取有力措施,逐项明确整改办法,认真整改落实。同时,要健全完善拆违控违的政策机制,深入排查,重点抓好“一户一档、”“一幢一档”的健全和完善,充实完善“无违建镇”相关台帐资料。对拆后的土地,要围绕“应拆尽拆、拆后清理、拆改结合”,进一步深化提高拆后利用的成效,提升镇村环境面貌。通过攻坚整改,将我镇“无违建”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深化管理促监督。做好上下联动,镇“三改一拆”办要做好对村(居)“三改一拆”和无违建村(居)创建成果的指导、协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规划二所、国土二所要确保人员到位,加大对新建违建巡查力度,做到即查即拆,处置到位。镇国土二所要开展土地违法行为处置和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行动,全面清理1987年以来土地违法行为,“非法一户多宅”处置率要达到100%。充分发挥土地管理、海域使用等“七规合一”管理系统的建设成果,强化审批、监管等功能,发挥综合效应。充分使用洞头县违法建设管理处置信息平台,发挥网络群众监督作用,形成多层次监督格局。
3.狠抓“三无”促成效。根据“无违建镇”验收标准,在完成拆违年度目标基础上,必须做到“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要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完善举报巡查、信息共享、社会承诺等机制。畅通投诉、信访等渠道,掌握新建违建情况,做好新增违法建筑的及时制止和处置,杜绝出现新增违法建筑和拆后重建现象。要结合农民建房保障体系,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落实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政策,依法查处建新不拆旧等违法现象。
4.推进项目促利用。加大违建拆后清理力度,做到即拆即清,稳步提高拆后清理率。紧密结合2015年新渔村建设整村推进、“五水共治”、交通治堵等工程,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宜改则改,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
(二)全力“控违”,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