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节约集约利用村级土地的
若 干 意 见
各村两委、镇属各单位:
随着半岛工程建成通车,洞头迎来了跨越发展的平台,村镇建设兴起新一轮热潮。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节约集约有效利用土地,提高镇村两级调控引导能力,根据省、市、县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针对东屏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理利用村级未利用地、废弃地,各村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对村庄空闲地、未利用地及废弃地进行全面调查,年初安排宅基地利用建设计划,预留村级宅基地审批地块,加强对本村村民建房宅基地用地的调控,盘活利用村内空闲地。
二、鼓励村民联建公寓式住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结合村庄整治规划,积极探索拆旧宅建新房模式,对于村民联片拆旧宅,收回废弃旧宅基地,以联立套间形式建新房的,给予优先考虑和安排,同时在规费减免上给予帮助和支持。
三、推广私墓迁移后土地整理开发经验,积极利用“一沿三区”坟墓迁移后整理土地,以集体联建或转国有后出让方式,建设公寓式住宅,增加村集体收入,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联建公寓式住宅必须严格按照住宅样板房设计建设。
四、各村年初要组织开展一次宅基地利用计划排查,将年度宅基地预留及利用计划上报镇职能科室(见附件1),并对全村住房困难和建房需求户情况进行统计(见附件2),一并上报,作为年度宅基地安排依据。
五、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应向户口所在村提出书面申请,新建住宅用地必须经所在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原拆原建或扩建住宅用地的,必须经所在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未经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公示(样式见附件3)的住宅用地申请,不予批准。不得在村集体拟定开发或联建的地块批建单户住宅。
六、从严控制“一户多宅”,严格按照市、县规定的宅基地审批面积标准,审批村民建房宅基地,从严界定申请条件,杜绝假分户、借户审批行为,特别要杜绝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审批宅基地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申请宅基地的行为。
七、严把户口回迁关,辖区派出所协同各村从严把握村民户口迁入,对不符迁入条件的坚决予以抵制,大瞿、南策、岙仔、中仑、垅头、松柏园、外埕头等村除婚嫁、出生、退伍、毕业等常规户口迁入事项外,其它户口迁入申请必须经村两委研究同意,方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八、积极收回废、旧宅基地,村民新申请批准宅基地按规定要收回旧宅基的,原则上要求旧宅拆除后再予批准。对因共有等原因不适宜立即拆除的,要登记在册,与村委会签订无偿收回协议,今后因村镇建设拆除不再给予补偿。
九、镇职能科室加强对宅基地审批的管理和指导,建立预审联批制度(见附件4),村民住宅用地申请必须提供有关会议纪要、协议及公示证明,优先审批村民联建项目,对零星用地申请、未列入村级年度计划的项目、地块和对象,从严把握和控制。
附:1、东屏镇年度宅基地预留及利用计划表
2、东屏镇年度建房需求户拟安排计划表
3、公 示
4、东屏镇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预审联批单
中共东屏镇委员会
东屏镇人民政府
2008年1月6日
主题词:集体土地 宅基地 节约 意见
附件1:
东屏镇年度宅基地预留及利用计划表
序号 | 预留地 所在位置 | 土地 性质 | 面积 (㎡) | 拟安排 建房户数 | 拟建时间 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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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村居(盖章): 填报联系人:
附件2:
东屏镇年度建房需求户拟安排计划表
序号 | 姓名 | 现住址 | 现有住宅面积 | 家庭成员人数 | 拟建计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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