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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5〕16号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门镇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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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5〕16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镇属各部门站所:
《大门镇抗旱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大门镇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极端气候变化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规范全镇抗旱工作秩序,增强全镇应对和处置干旱供水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旱缺水造成的损失,保障全镇居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镇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利部《抗旱预案编制大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镇实际而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门镇干旱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
1.连续无雨日大于10日以上的各类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工程建设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的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而形成的临时性缺水。
4.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菌、油污、放射性物质、燃气泄露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因投毒、集体事件等破坏导致供水不安全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全镇居民的供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全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好对日常应急突发事件的宣传发动,处置好可能导致的隐患事故。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应急预案和处置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对策。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水利、农业、农机、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对全镇的干旱供水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援。
二、等级划分
按照干旱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Ⅳ)、中度干旱(Ⅲ)、严重干旱(Ⅱ)、特大干旱(Ⅰ),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Ⅰ级(特大干旱)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干旱:
1.连续4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全镇80%以上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2.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或因水源保护区(供水设施)遭受污染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
(二)Ⅱ级(严重干旱)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干旱:
1.连续4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全镇40%以上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2.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或因水源保护区(供水设施)遭受污染造成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
(三)Ⅲ级(中度干量)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中度干旱:
1.连续25天无有效降雨且全镇20%以上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2.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严重缺水48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3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四)Ⅳ级(轻度干量)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度干旱:
1.连续15天无有效降雨且全镇10%以上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2.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严重缺水24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500~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抗旱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各村(居)应设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干旱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
设立大门镇防台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三防指挥部”)。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常务副镇长和分管防台防汛防旱的副镇长担任,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与保障办、渔农中心、人武部、派出所、交警中队、供电所、广播站、社区卫生中心等科室及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镇三防指挥部职责:
① 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干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②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干旱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供水应急措施;
③负责向县防台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发生干旱的准确地点、影响范围、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④审定全镇干旱供水的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⑤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农业、水利、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镇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三防办”),设在镇渔农中心,负责镇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镇渔农中心主任兼任镇三防办主任。
镇三防办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②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旱情、灾情报告。及时向县三防办、镇党政办(应急)报告有关情况。
③传达贯彻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示,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具体组织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的实施。
④检查有关部门对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金的分配工作。
⑤收到旱情报告后,及时向县三防办、镇党政办(应急)报告有关情况。
镇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渔农中心:负责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减轻季节性缺水,合理调度水资源,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适时向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全镇蓄水及缺水情况。承担镇三防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抗旱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社会事务与保障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旱灾救助款物;组织指导旱灾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交警中队:要强化交通管理,实行交通运输的统一调度,负责调集抢险救助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保障指挥人员、救援人员、抗旱设施、救灾物资、药品等的紧急运输。
社区卫生中心:负责受旱灾区的卫生防疫,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灾区,负责人员的救护、治疗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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