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价〔2009〕16号
关于调整洞头县南片四乡镇自来水价格和污水
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洞头县水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水价的请示》(洞水厂[2008]14号)收悉,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洞头县县城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温发改价[2009]3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我县北岙镇、东屏镇、元觉乡、霓屿乡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对“一户一表”抄表列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二、调整后的供水到户价格详见附件,执行时间自
三、各类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执行范围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分类的通知》(浙价商[2005]146号)的规定执行。
四、对生活困难用户采取适当减负优惠政策,在实施调价方案前向社会公示,并做好向社会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和民心稳定。
附件:洞头县南片四乡镇供水到户价格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洞头县南片四乡镇供水到户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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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单位:元/m3 | ||
价 格 | 到户价格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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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价格 | 污水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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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生活用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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