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洞市监〔2016〕69号
关于印发对《关于2016年温州市洞头区
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抽检监测
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的补充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履行食品流通监管职能,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温市监食通〔2016〕5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原发布的《关于2016年洞头区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抽检监测工作安排的通知》(洞市监〔2016〕34号)文件的附件中有关“食品名称”内容进行补充,对流通领域定量抽检的食品以农副产品为主要检测内容(具体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食用农产品检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