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固〔2009〕75号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门镇市政二期(振兴路)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大门镇市政二期(振兴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温州市城建设计院编制的设计文件和投资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所设计的振兴路位于大门镇东城区南侧外环干路,道路改建总长
二、工程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按次干路Ⅲ级技术标准设计,次干路设计车速
三、工程结构工艺
道路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箱涵为整体闭合式框架结构;给水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材,过河穿越障碍物采用钢管;雨污水管材采用HDPE双壁波放管、钢筋砼承插口Ⅱ级管。
四、工程概算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226.0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519.75万元,工程其它费用600.27万元,预备费106万元。
接文后,请建设单位按批复内容做好工程衔接,落实各项建设条件,规范工程管理,年度计划等前期工作完成后另行下达。
附:工程概算汇总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发改委投资处,县府办、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工程概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大门镇市政道路二期(振兴路)改建工程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式费用名称 | 金额 | 备 注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1519.75 | |
1 | 道路工程 | 931.73 | |
2 | 箱涵工程 | 76.53 | |
3 | 污水工程 | 87.37 | |
4 | 雨水工程 | 114.63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224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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