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发改价〔2015〕10号
关于调整洞头县职业技术中学、洞头县技工学校代收费标准的通知
洞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你中心《洞头县职教中心关于调整学生代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11〕248号)相关规定,代收费标准(伙食费除外)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非营利性原则,按实际服务成本核定。考虑近几年来学生书本费用等上涨事实,同意你中心洞头县职业技术中学、洞头县技工学校调整代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作业本、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