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价〔2007〕11号
关于核定我县旅游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旅游景区停车场实行收费的报告》(洞旅[2007]18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停车场的管理,不断提高旅游景区停车场的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安全、舒心的旅游环境。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沙岙景区(点)停车场、仙叠岩景区停车场、海霞军事主题公园停车场、半屏山景区停车场、望海楼旅游区停车场、东岙停车场(以上停车场具体位置见附件)实行停车服务收费。收费标准:大型车(21座及以上)每次10元;中小型车(21座以下)每次5元,过夜车辆停放按上述标准加倍收费。
二、停车场内应有相关人员负责管理,做好服务,确保进出场(站)车辆安全。
三、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洞头旅游景区停车场一览表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
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交警队,苏副县长,赵副县长。
附件:
洞头旅游景区停车场一览表
| 停车场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停车场容量(辆) | 所在地 |
| 大沙岙停车场(上门台) | 1850 | 70 | 大沙岙上门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220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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