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价〔2006〕5号
关于城镇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的
批 复
洞头县自来水厂:
你厂《关于要求调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费的报告》(洞水厂[2005]17)号收悉。鉴于“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量大,涉及面大,为兼顾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供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建城[2001]155号)、《洞头县城市供水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城镇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及安装收费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原总表用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其安装独立用水户的收费标准(包括管材、水表、表箱、所有必需零配件及安装费用)为:
1、水表口径DN15:PE管材为700元/户,PPR管材为770元/户。
2、水表口径DN20:PE管材为910元/户,PPR管材为99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