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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头县鹿西乡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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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两委、乡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司[2007]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在我乡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全乡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乡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法治鹿西”建设,顺利实施我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海上崛起345”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法律六进”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权控责任意识。四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法治鹿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要突出落实五项措施:一是要加强行政机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讲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二是要依托党权,机关学习会为阵地,为机关干部学法提供便利条件;三是我乡“五五”普法期间,要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的活动,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的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实施“四个一”工程,即乡要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各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和法制宣传栏,定期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二是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普遍培训农村“两委”负责人,积极培养农村普法骨干;三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下乡”活动,积极邀请县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渔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到法律知识;四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每年要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五是要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的达标面要在2007年底达到70%。
(三)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