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元觉政发〔2004〕34号
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元觉”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两委、企事业单位、各宗教场所:
今年我县各地不断发生火灾事故,1-6月份全县共发生火灾26起,火灾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而且影响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前我乡火灾隐患在一定范围内还普遍存在,农村消防基础工作相当薄弱,义务消防队建设滞后,消防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当前正值夏季物燥,用电急剧增多,时停时有,容易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和控制火灾,杜绝特大恶性火灾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洞头”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要求,乡政府决定从2004年7月15日起至2004年9月7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建设“平安元觉”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领导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坚持消防火灾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坚持标本兼治,检查与整改并重,从根本上增强群众防范火灾事故能力,全力推进“平安元觉”建设。
二、重要检查
㈠公众聚集场所(如庙宇,娱乐场所、老人活动室等);
㈡经营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和储存场所;
㈢个私企业和个私特种作业场所;
㈣村(居)民木质旧民房用火、用电(包括县挂牌整改)。
三、活动实施步骤
建设“平安元觉”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从7月15日起至9月7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组织发动和开展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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