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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6〕19号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 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活动主题,面向职工、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传递党委政府声音、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传授安全生产技能,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相关科室和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监中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村居、部门、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实施全镇性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五、主要活动及组织安排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联合海事、运管、质监等部门站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四)联合乐清湾海事处、浙江中燃华电能源有限公司、温州海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液化石油气泄漏应急救援演练。
(五)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六)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七)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康杯”竞赛;
(八)组织参加区安委办部署的有关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事关“平安大门”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特别要根据全镇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落实经费,确保我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体现部门和村居特色。要通过黑板报、墙报、挂图、标语、知识竞赛、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以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