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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委发〔2016〕21号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门镇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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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委发〔201621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现将《大门镇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登记表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6525

大门镇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驻村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规范驻村干部管理,促进农村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对象

25个村(居)的驻村干部。

二、工作职责

以指导、督促、协助、服务为宗旨,经常下村指导,督促、协助村居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

1.通过走村入户、参加村居各类重要会议,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以及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

2.协助村居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基层深化年、整乡推进、强村惠民三年计划等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

3.督促村居干部认真执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议两公开”制度,按时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4.指导和帮助村两委班子制定村里的各项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居干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5.走村入户,了解村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的利益诉求,关注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情况,尽自己的能力及时解决群众碰到的

困难或问题。

6.积极协调村“两委”关系,经常性与村居干部、党员谈话谈心,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当好桥梁纽带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7.帮助理清村级发展思路,指导制订和实施村级发展规划,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8.指导村居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推动“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落实,协助做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9.关注弱势群体,认真执行“红色细胞工程”,开展“四必访四必到”工作,带领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关爱老党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

10、协助村居做好镇党委政府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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