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委发〔2016〕21号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现将《大门镇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登记表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大门镇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驻村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规范驻村干部管理,促进农村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对象
25个村(居)的驻村干部。
二、工作职责
以指导、督促、协助、服务为宗旨,经常下村指导,督促、协助村居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
1.通过走村入户、参加村居各类重要会议,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以及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
2.协助村居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基层深化年、整乡推进、强村惠民三年计划等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
3.督促村居干部认真执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议两公开”制度,按时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4.指导和帮助村两委班子制定村里的各项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居干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5.走村入户,了解村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的利益诉求,关注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情况,尽自己的能力及时解决群众碰到的
困难或问题。
6.积极协调村“两委”关系,经常性与村居干部、党员谈话谈心,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当好桥梁纽带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7.帮助理清村级发展思路,指导制订和实施村级发展规划,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8.指导村居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推动“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落实,协助做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9.关注弱势群体,认真执行“红色细胞工程”,开展“四必访四必到”工作,带领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关爱老党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
10、协助村居做好镇党委政府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