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头县元觉乡人民政府文件
元觉政发〔2009〕33号
元觉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实施意见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实施意见》(洞政发〔2009〕3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现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监管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乡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各行政村负责属地消防安全综合管理,乡安监中队依法加强日常监管。
(二)坚持统分结合、共同监管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乡安监中队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各行政村义务消防队要各司其职,服从调配。
(三)坚持层层把关、全程监管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增量。
三、职责分工
(一)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各行政村、各行业负责人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负总责,分管人员具体负责。依据有关规定,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工作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
1、乡安监中队负责对企业及来料加工企业指导开展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维护职工消防安全权益。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配合派出所做好重点工程外来人员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上报消防经营预算予以保障,参与有关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乡渔农办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工作,对渔业生产做好消防安全指导、对森林火灾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农村消防事业发展。
3、乡教委负责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课程,排查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4、乡综治办负责排查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对宗教教职团体和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5、乡派出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重点工程外来人员居住出租房实施监督,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民委员会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