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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元觉乡“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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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县元觉乡人民政府文件

 

 

元觉政发〔200849

 


元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元觉乡“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

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元觉乡“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九

 

抄送:县府办、县质监局

元觉乡“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

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改善我乡渔农村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头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洞政办〔200842号)精神,乡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乡开展为期三年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诊所)、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以下简称“十小”整治)。现结合我乡实际,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规范建设,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渔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推行新型业态、集约经营、行业整合等为抓手,推动 “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切实解决当前渔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2008年目标:摸清全乡“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在重点村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乡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实施“三个一批”,即:从生产经营条件上帮扶改造一批、从生产经营模式上整合提升一批、从促进发展上扶优扶强一批,提高全乡渔农村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和服务意识。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渔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渔农村消费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客运等涉及身心健康安全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

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促使食品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通过整治,争取将全县的小商店逐步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并对有关的定点、专业供应(批发)商逐步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争取2008年底前将全乡固定经营的小餐饮店(点)100%建立档案并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将流动经营的小餐饮摊点基本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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