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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头县元觉乡委员会文件
元觉委发〔2009〕86号
中共元觉乡委员会 元觉乡人民政府
关于乡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评价体系,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上级下达的目标考核指标任务,促进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乡机关除领导干部以外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乡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考核。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平时督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定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目标体系
目标考核体系由岗位绩效目标、乡村干部及驻村情况测评、领导综合评价等四部分组成,基本分100分。
(一)岗位绩效目标分(45分)
对全乡机关干部按岗位职责进行分类归口,根据县对乡目标考核体系相对应的岗位职责。依据县对乡分类得分情况,折算每一工作人员的岗位绩效目标分。
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分= | | ×45% |
乡镇目标考核体系对应分类总分 |
(二)乡村干部及驻村情况测评分(40分)
结合乡村两级双向述职述廉会议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量化测评,针对每一测评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测评。驻村干部测评为35分,驻村干部驻村情况测评分5分,其他干部为40分。
(三)领导综合评价分(15分)
领导综合评价由党政班子领导对乡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综合表现直接评定打分。
四、乡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管理
乡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因工作表现或工作影响,设置加分、扣分的奖罚考核。
(一)加分规定
1、先进加分。因科室所负责的工作,年度表现优异,乡党委、政府被评为县、市、省先进的,科室有关人员分别加0.2分、0.5分、1分。个人被评为县、市、省先进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先进荣誉加分以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当年度加分,具体由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