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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洞市监〔2016〕202号
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未参加个体
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催报公告
洞头县北岙新时代家居城等88户(名单见附件)个体工商户:
经查,你(单位)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年报,已被我局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报送2014、2015年度年度报告。逾期不补办相关手续的,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的通知》(浙工商企管〔2016〕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局将依职权注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件:2014、2015年度未年报个体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