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政发〔2016〕24号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6年度镇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经研究,决定将洞二中、甲山瑞鑫花园工棚2家场所列为2016年度镇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挂牌整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二、大门镇派出所、安监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镇消防中队等督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及时督促,定期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单位如期完成整改。
三、对期限内尚未整改到位的,要继续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可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6年度大门镇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附件
2016年度大门镇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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