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洞人劳社〔2010〕96号
关于开展行政村(社区)未就业(失业)
人力资源基础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洞政办发〔2010〕4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掌握我县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建立村级(社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库,对城乡劳动力实时动态信息化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积极援助困难群体就业,逐步实现城乡充分就业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各行政村(社区)未就业(失业)人力资源基础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本辖区户籍男16一60周岁,女16-55周岁的未就业(失业)劳动力,不包括在读学生、服兵役、收监等人员。
未就业(失业)劳动力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或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城镇劳动力年劳动报酬低于9000元的;农村劳动力年劳动报酬低于6000元的人员。
二、调查内容和形式
1、调查内容是城乡未就业(失业)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和未就业原因、转移就业意向、培训意向等信息(见附件1,可到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http://www.dongtou.gov.cn/)。
2、调查时点是
3、调查形式采取排查的方式,由各乡镇组织村(社区)劳动社会保障站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调查。
三、调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