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正文

大政发〔2016〕55号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朗读

 

 

 

 

 

大政发〔201655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镇属各部门站所:

现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大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6125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委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浙安委〔201614号)、温州市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温安委〔201617号)和洞头区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洞安委〔201613号)要求,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成效,强化落实重特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船舶修造、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露天矿山和重点工程料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3.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大一重点”企业。主要检查罐区、“危险化学品”仓库、气体仓库、生产装置区以及生产车间。

4.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校车、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载10人以上的超载面包车和大型运输车(工程车)。

5.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大型商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6.渔业船舶领域,重点检查帆张网、蟹笼船、涉氨冷藏船等超过10个以上作业人员的渔船。

7.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8.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

9.瓶装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瓶装燃气充装经营企业以及使用瓶装燃气的餐饮场所。

10.无安全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牵头组织无安全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管线和地质灾害点除外)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2.交警中队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的安全专项检查。

3.消防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4.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渔业船舶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5.村镇办负责牵头组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6.综合执法中队负责牵头组织城镇燃气管线、瓶装燃气的安全专项检查。

7.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8.国土二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安全大检查时间从2016117日开始至2017228日为止。各部门既要加强当前隐患整治,又要兼顾长远机制建设,着力落实好以下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重大隐患和风险点的整改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期间因客观原因未彻底根治的事故隐患,要持续跟进,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要实行重点整治查处。尤其要结合岁末年初交通运输繁忙,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而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诱发事故因素增加的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

(二)分级分类强化风险管控。全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本单位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管控和整治;对本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管控和整治;镇人民政府要对公共区域和因地域、部门管辖范围或职能交叉形成的监管真空或薄弱环节和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管控和整治;镇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并对全区重点单位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进行督促和指导,形成逐级管控、条块指导的工作格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177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