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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洞人社监〔2017〕1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 全区各用人单位: 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的对象 书面审查的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外地驻洞头办事机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二、书面审查的内容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内容为2016年度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用工 、职业培训、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等人力社保方面情况。 三、书面审查的实施方式 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继续采取网上申报或书面申报两种形式。首次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必须采用书面申报形式,已实行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可以采用网上申报形式。 1.书面申报。书面审查需报送的材料: (1)《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2016年12月份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 (7)洞头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增减备案表; (8)人力社保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其它书面材料。 (其中已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用人单位 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复印件,不再提交(4)、(5)证件复印件)。 有关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材料和表格可在洞头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www.dthrss.gov.cn/)。 用人单位所带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件须有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2.网上申报。一是用人单位登陆http://www.dth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