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委发〔2016〕62号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关于组织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
工作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农村文化礼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学习、全面准确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人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推动我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就组织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宣讲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1月中旬(农历年底前)(参见附件2)。第二阶段时间安排在中共十九大召开前,具体宣讲另行安排。
二、组织安排
1. 做好讲师团宣讲前后各项工作。区级、镇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讲课前,需事先准备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专题报告会”LED字幕或横幅、投影仪、手提电脑、音响等配套设施。同时,积极做好宣讲活动信息报送。
2. 组建镇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按照区委统一部署,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鹿西乡宣传委员,到我镇开展宣讲。成立镇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讲师团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工青妇骨干、优秀教师和老干部组成(参见附件1)。
3. 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文化礼堂巡讲。基层宣讲进村居以农村文化礼堂为载体,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巡讲,每个文化礼堂至少开展一次宣讲活动。各文化礼堂所在村居、总干事要做好宣传,确保宣讲取得实效。
三、其他事项
1.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通过座谈、讲座等方式面对面宣讲、点对点释疑解惑,增强理论服务基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要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需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镇党政办(联系人:庄应鹏,联系电话:13606874872)。
附件:1.大门镇十八届六中全会讲师团成员名单
2.大门镇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安排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