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正文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朗读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文件

洞工〔2017〕52号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PPP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现将《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安全生产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

                                              2017年5月8日

抄送:区安监局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安全生产月”

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和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结合我局1-4月份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现就“安全生产月”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我局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为主题,以平安建设“六个一律”和标化创建“八个必须”为主要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行动,全面整治建筑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行动计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8日-5月19日)。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照“六个一律”、“八个必须”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报告要有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情况、下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等),于5月19日前上报我局相关项目负责人。

(二)全面检查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局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的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科、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并邀请重点办、安监局、住建质安站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结合各施工单位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按照检查与整改隐患相结合、检查与履约评价相结合的要求,全面开展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检查和督促整改情况于5月31日前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局“安全生产月”行动领导小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148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