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民管办〔2008〕1号
洞头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洞头县民间组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12.3”火灾事故教训,经研究,现将有关加强安全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民间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各民间组织要吸取“12.3”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重要指导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把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