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关于下拨第8号台风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达3808万元,损房226间,各乡镇部分村居的民房进水受淹,致使群众财产遭受损失,部分重灾户因灾出现基本生活困难。为切实保障重灾户基本生活,帮助受灾群众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下拨县级救灾资金40万元,用于因灾受损又无力自救的困难群众的补助经费。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救灾救济资金发放到户,并将救灾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在发放救济款时要一并发放《洞头县灾害救助卡》。
附:救灾资金分配表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民政 救灾 资金 通知
县监察局、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