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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洞市监〔2016〕31号
关于公布2015年度洞头区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
学校食堂名单的通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浙食药监食〔2012〕20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拟评为2015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进行了审核,确定洞头县第一中学食堂等2家餐饮单位符合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洞头县职业技术中学食堂等17家餐饮单位符合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标准。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2015年度洞头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学校食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