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民〔200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工作是发展老年福利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我县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以及应对老龄化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规划(2006—2010)》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2009年“星光老年之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未建立“星光老年之家”的村(居)民委员会。
二、申报程序
由村(居)民委员会填写《洞头县2009年“星光老年之家”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后上报县民政局,由民政部门审批确定。
三、截止时间
申报表格于2009年2月28日之前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
四、其他事项
1、各乡镇要紧紧抓住当前社区建设的契机,大力推进“星光计划”建设,丰富城镇和农村社区服务内容,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星光老年之家的效能,使“星光计划”真正成为为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2、各申报村(居)委会要认真对照《洞头县“星光老年之家”项目建设验收标准》内容,以满足城镇和农村社区老年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以建设老年活动室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大力挖掘和整合各项社区资源,实现广大城镇和农村社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联系人:郑忠霆 联系电话: 63483104)
附:1、《洞头县2009年“星光老年之家”建设项目申报表》
2、《洞头县“星光老年之家”项目建设验收标准》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星光老年之家△ 申报 通知
抄送:市民政局,县委办、县府办,县财政局
洞头县民政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6日
附件1:
洞头县2009年“星光老年之家”建设项目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 | ||||||||
负责人 | | 联系 电话 | | ||||||
申报类别 | □示范型 □普通型 | ||||||||
申报场所现状 | |||||||||
场所名称 | | 原功能 | | ||||||
楼层数 | | 房间数 | | ||||||
占地面积 | ㎡ | 建筑面积 | ㎡ | ||||||
场地所有形式 | □国有 □集体 □租赁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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