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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进一步核查、统计涉渔“三无”船舶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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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霓办〔201489

 

 

关于要求进一步核查、统计涉渔“三无”船舶的通知

 

各村两委、街道下属各站所:

为贯彻落实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的精神,公平、公正地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工作,确保全街道“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村务必客观的对本村内涉渔“三无”船舶进行进一步核查、统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涉渔“三无”船舶核查范围

(一)非法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船名号(船名号自行涂刷无效)、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籍港自行涂刷无效)的船舶。

(二)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复印件、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改)造后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套牌”渔船或“克隆”渔船。

(三)各地“船证不符”渔船整治结束后,新出现的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制造或购置的捕捞渔船或渔运船。

(四)原纳入社会化管理的小型乡镇船舶列入涉渔“三无”船舶。浙海渔执总【201438号明确规定:涉渔“三无”船舶不分12米以上还是12米以下。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渔“三无”船舶。

二、涉渔“三无”船舶核查期限

各村要在2014819日前,按照核查统计要求,完整填写《洞头县涉渔“三无”船舶调查表》(一船一表)、《涉渔“三无” 船舶船主(股东)生产生活情况调查表》(一人一表)、《洞头县涉渔“三无”船舶统计汇总表》(需张榜公告)等相关表格,完成统计核查工作,并上报街道“一打三整治”办公室(渔农中心)。街道于2014820日前上报县协调小组。

三、涉渔“三无”船舶核查内容

(一)对全街道涉渔“三无”船舶逐一排查。各村要深入渔港、码头,逐船、逐户、逐人开展调查,全面排查辖区内涉渔“三无”船舶情况,准确、细致反映全街道涉渔“三无”情况。

(二)主动上交涉渔“三无”船舶统计。2014815日前,船舶所有人主动上交涉渔“三无”船舶的,各村要填写《主动上交涉渔“三无”船舶承诺书》,逐一登记造册,并张榜公布,逾期申请的,一律不予登记。根据《洞头县“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主动登记上交涉渔“三无”船舶的,将在船主转产就业、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涉渔“三无”船舶相关情况调查。根据20134月涉渔“三无”船舶初步统计,针对船舶数量多、类型多、产生原因多的复杂情况,全街道整治工作将根据具体情况,分批、分类、分阶段逐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对涉渔“三无”船舶是否纳入养殖船管理、是否属于社会化管理船舶、是否属于“卖证不卖船”(所有人原持有渔业捕捞许可证,之后将单独将原捕捞许可证转让,保留船舶,造成“有船无证”的情况)、是否属于社会低保户等情况详细调查,并汇总相关证明材料,为整个行动提供客观真实的数据基础。

四、涉渔“三无船舶”核查要求

(一)规范建立涉渔“三无”船舶统计档案。各村要完整、规范建立涉渔“三无”船舶统计档案。一是分类统计建档。具体分为“主动登记上交船舶”、已纳入养殖船管理、持有社会化管理、属于社保户四种情况。二是逐船建档。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包括排查统计、渔船处置、政策补助等多个环节。根据《浙江渔场“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需建立一船一档,已备考核、督查。

(二)各村成立调查摸底工作组。以住村领导为组长,村主职干部为副组长,住村干部和村脱产干部为组员的工作组。明确信息调查员,信息确认员,摄像员,街道信息联络员,落实职责。                  

   (三)真实、客观做好核查统计工作。各组工作人员务必认真落实核查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联系人:黄忠开、柯俊杰)。如有故意瞒报、漏报、虚报的,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洞头县涉渔“三无”船舶调查表

2.涉渔“三无” 船舶船主(股东)生产生活情况调查表

3.洞头县涉渔“三无”船舶统计汇总表

4.主动上交涉渔“三无”船舶承诺书

5.主动登记上交涉渔“三无”船舶汇总表

 

 

霓屿街道办事处

2014812

 

 

 

 

 

 

附件1

洞头县涉渔“三无”船舶调查表

 

所在街道、乡镇(盖章):                            

填报时间:

       

 

 

 

  

 

 

 

 

联系方式

 

 

主尺度

总长              船宽   

主机功率

   千瓦

船质

□钢

□木 

 
 

主作业类型

 

购置费用

船体      万元

建造

(购置)时间

 

 

兼作业类型

 

渔具      万元

 

其他

情况

说明

股东

情况

 

股东姓名

年龄

住址

股份占

有比例

 

1

 

 

 

 

 

2

 

 

 

 

 

3

 

 

 

 

 

4

 

 

 

 

 

5

 

 

 

 

 

社会化管理船舶

□是  □否

纳归时间

 

社会化管理船舶证书编号

 

 

养殖船

□是  □否

纳归时间

 

养殖证编号

 

 

卖证不卖船

□是  □否

原捕捞许可证转让时间

 

原船名号

 

 

船舶照片:

 

备注

当事人须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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