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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委发〔2017〕23号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门镇“清洁家园·大美大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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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委发〔2017〕23号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清洁家园·大美大门”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大门镇“清洁家园·大美大门”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大门镇“清洁家园·大美大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大门镇“清洁家园·大美大门”专项行动挂钩联系领导名单

3.大门镇“清洁家园·大美大门”专项行动计划责任分工一览表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

                      2017年4月21日


大门镇“清洁家园·大美大门”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改善大门镇人居和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城镇品味和对外形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全力服务和推动省级卫生镇创建及花园村庄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清洁家园·大美洞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清洁家园·大美大门”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两美浙江”建设在洞头的具体实践;是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大拆大整”之后描绘“大建大美”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区委、区政府实施“三区战略”,建设“海上花园”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助推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及创建省级卫生城镇的重要载体;同时,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广大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要求和迫切愿望。通过专项行动强化对公路沿线、河道沿线、景区沿线和重点区域(单位)、村庄等进行大力整治,切实增强“八化”实效,加快实现城镇转型、经济转型的精彩蝶变。

二、行动内容

(一)清洁村庄结合花园村庄建设,大力开展环境整治,达到秩序佳、环境洁、绿化美的花园村庄目标。秩序佳:建筑外观整洁、协调,空中管线规范,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边坡无垃圾,村内渔具、生产工具堆放有序,广告牌匾美观无破损,公共设施完好。环境洁:卫生清扫保洁到位、管理制度和卫生保洁公约健全,有足额配置的保洁人员、垃圾收运人员负责村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无露天粪坑、无污水乱排、无乱搭建,公厕管理到位,开展门前三包制度评比活动,村内道路硬化,村庄内闲置地进行硬化或绿化,及时清理海上漂浮物和海岸沿线垃圾。绿化美:绿化带无乱堆放、无垃圾杂草、无乱拉乱挂、无随意种菜现象,定期补植养护修剪,四季花卉相间,开展绿化庭院评比活动。

(二)清洁道路:结合示范路创建,通过整治,达到配套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养护精细化的示范路的目标。配套设施标准化:加大白改黑力度,路面平整完好,交通标志位置适当、醒目规范、清晰准确、完整齐全,隔离栏、防护栏干净无破损。管理规范化:清除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垃圾、乱堆乱放、违章搭建、杂乱广告、废弃破烂房屋等,行道树无缺株死株现象、整齐划一,树池美观,路沿石无破损,支道接口有绿化,建筑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人行道无乱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施划线内停放有序。车辆行驶要做到文明礼让斑马线,行人、车辆安全有序过红绿灯。养护精细化:日常保洁到位,按标准配备保洁人员,路面无纸屑、尘土,无滴撒漏现象,绿化带无垃圾,及时修剪,道路两旁绿化带要有层次感,有条件的要进行彩化、香化。

(三)清洁景区:结合全域景区化建设,通过整治达到设施美观、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的美丽景区的目标。设施美观: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清晰明显、无破损,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环境优美: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和杂草,景区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景区内绿化四季花卉相间,有层次感,垃圾箱、公厕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整洁。服务优质:旅游质量、旅游安全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志愿服务到位。

(四)清洁市场:结合星级市场建设,通过整治,达到购物环境舒适、经营秩序井然、食品安全保障的星级市场的目标。购物环境舒适:市场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市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排水设施通畅,无污水乱流,市场内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存放点干净无异味,公厕管理到位。经营秩序井然:市场商品划行归市,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标志清晰,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走廊过道无杂物乱堆,无出室(摊)经营现象。食品安全保障:定期开展食品抽样调查,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到位,熟食店应配备消毒设备,有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各种证照齐全,熟食经营人员须穿戴“三白一罩”操作,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无蝇侵害。

(五)清洁庭院:结合美丽庭院创建,通过整治,使各机关单位、村居庭院、企业厂区达到卫生整洁、摆放有序、绿化美丽的清洁庭院的目标。环境卫生清洁。通过清理机关单位、村居庭院内、企业厂区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自觉将垃圾装袋入桶,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摆放有序整齐。通过清理单位、房前屋后墙体周围杂物,使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堆、无乱挂之物,庭院外观整齐有序。庭院设计协调。通过动员渔农户拆除有碍观瞻构筑物、实施墙体改造、整治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设施等行动,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种树栽花绿化美。各机关单位、村居庭院、企业厂区结合实际广栽花草树木等,使庭院周边、房前屋后甚至阳台、窗户上有花草树木(如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使庭院内绿意盎然,形成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绿色景观。

 (六)清洁河道:严格落实“河长制”,采取老协保洁、村级自行保洁加镇协助清理的方式,达到河面清洁、水质提升,全面剿灭劣V水。河道清洁。确保河面无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各类漂浮物。河道无水葫芦、绿萍等影响景观的水生植物。河道管理范围(5米内)内无乱堆放、乱搭建。河岸非绿化带垃圾、杂草清理到位。拦污栅管理养护情况良好。水质提升。定期对河道内沉积的淤泥进行清理,通过设置沉淀池、河底铺设水泥砖等整治工程和生物技术治理相结合方案,将可能出现水质变差、变黑、变臭的河道、山塘、小微水体进行梳理和整治。抓紧实施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防止污水渗入河道和其他水体。

三、行动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中旬):大门镇及时召开“清洁家园·大美洞头”专项行动动员会,讲清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二)攻坚实施阶段(4月-7月):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清洁家园·大美洞头”专项行动。在4月20日前全面集中开展清洁行动,实现全镇综合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5月1日前城镇形象和品味显著提升,为创建省级卫生城镇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2月):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清洁家园·大美洞头”专项行动工作经验,提炼亮点,突出重点,抓好示范。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成立“清洁家园·大美大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爱卫办)。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充实、职责清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稳步推进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氛围保障

镇宣传办要大力实施公民道德素质教育工程,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强劲造势,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市民切实树立环境卫生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营造人人参与、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不断夯实专项行动的群众基础。

(三)全民参与

各村居要通过形式多种的载体宣传开展“清洁家园·大美大门”专项行动意义,让广大群众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同时发动广大群众主动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要围绕沿路沿线、村容村貌为重点开展环境整洁行动,使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管理自己的家园,共同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添砖加瓦。

(四)责任保障

为确保清洁家园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专项行动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专项行动成效将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牵头人、责任科室、责任部门站所一定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层层分解,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对未按期完成活动任务、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五)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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