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两委:
为进一步拓展霓屿紫菜养殖新海区,确保瓯飞与瓯江口等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渔民以养转养,根据《加快海洋经济发展若干优惠政策》(洞委发〔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海水养殖
1、企业或合作组织在养殖新海区进行新技术养殖的, 必须事先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在县养殖功能规划区内符合街道统一规划(南片海区)、统一标准的原则上,并提供养殖工具购置的有效凭证,予以奖励:
(1)采用管壁厚度6mm(含)、管径70mm(含)、长度11米(含)以上的彩色玻璃钢深水插杆新材料的,每亩不少于10支彩玻钢,每亩给予奖励1000元(县奖励除外),新增规模控制在400亩以内。为积极探索更深水域及抗更大风浪的彩色玻璃钢深水插杆的养殖技术,将选择1-2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防浪堤外进行试养,养殖总规模控制在25亩,采用管壁厚度8mm(含)、管径90mm(含)、长度16米(含)以上,其补助的政策,采取一事一议予以确定。
(2)采用新泡沫置垫式(全浮流)的, 每亩奖励1000元(县奖励除外),总规模控制在30亩以内。
2、引进紫菜新品种申福2号、木耳菜等试养,养殖面积单户在5亩以上的,每亩(180平方)给予奖励800元,总规模控制在100亩以内。
3、因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已经退养的养殖户,优先安排外迁到养殖新海区。
4、进行紫菜冷藏网技术试养,并做好相关数据记录,经街道办事处核准并验收的,每亩给予补助1000元,面积控制在5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