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发〔2017〕34号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印发《大门镇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
家庭联系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
现将《大门镇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大门镇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
家庭联系人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切实推进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建立完善我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结合目前已开展的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围绕我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团队帮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联系人制度。为每户特殊家庭配备一个帮扶小组,形成2+N团队帮扶模式。2为1名镇干部,1名村(居)委会干部, N为根据帮扶对象需求选取的志愿者。镇干部为帮扶团队负责人,村(居)委会干部为主要联系人,志愿者可为法律、医疗、教育、服务等行业的志愿人员。
(二)落实联系人责任。一是建立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信函等各种方式,畅通联系人与帮扶家庭的联络渠道,确保特殊困难家庭有需求时能及时应答并提供帮助。二是宣传政策。宣传解读国家、省、市、区现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相关政策,了解掌握利益诉求,帮助疏导化解矛盾。三是开展帮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落实解决合理诉求,以帮扶家庭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生活关怀、精神慰藉、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