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发〔2017〕20 号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的
通 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了进一步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有效控制鼠控蟑传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鼠、灭蚊活动时间
本次灭鼠、灭蟑活动统一投药时间定为2017年5月8日-5月11日(共四天)。
二、灭鼠、灭蚊范围与重点
在此次灭鼠、灭蚊活动中,各村(居)、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从各个方位入手,切实搞好今年的灭鼠、灭蚊工作。
(一)范围。镇属各单位、居民家庭、农村住户、农田、学校及餐饮、旅馆、娱乐、农村粮食仓库、食品加工场所、江河堤岸、下水道、垃圾收集点(中转站)等公共场所。
(二)重点单位。包括宾馆饭店(尤其是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与存场所(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粮食仓库、仓储单位等),垃圾处理厂(场)与中转站,学校,医院,港口码头、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建筑工地,废品回收、畜牧养殖等行业。
(三)重点部位。包括居民区的外环境、垃圾收集点、垃圾道、楼道、污水井、绿地花坛等;居(村)民户的厨房、储藏室、杂物间等;单位内部的外环境、食堂、仓库、宿舍;各类公共区域、闲置空地、河岸堤坝、下水道等市政管道、公园及公共绿地等。同时各单位还应根据自己掌握的鼠类活动频繁区域确定灭鼠重点。
三、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