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元党工委发〔2018〕10号
关于开展“对标除弊、服务营商”作风建设活的实施方案
各村、各科室、各基层站所:
为深化“效能革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开展“铁腕除弊、清风润商”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洞委发〔2018〕12号)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决定在街道开展“对标除弊、服务营商”作风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破解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难点、卡点和堵点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推动干部队伍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担当精神进一步激发,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推进元觉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执行不力问题。重点整治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坚决,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按要求落实会议纪要、交办通知单、领导批示件,以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致使出现“蜗牛工程”等问题。
(二)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会上表决心、会后不用心;工作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热衷于搞轰动效应、做表面文章;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立场不坚定、信仰迷失、在公共场合发表不当言论等问题。
(三)办事不畅问题。重点整治“只微笑不服务”,政策不透明,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有事办不了,办事慢慢来,将“管卡压”变成“推绕拖”等问题,以及不主动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不想方设法破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四)行为不廉问题。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节礼,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利用职权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乱举报、乱诬告等问题。
三、主要举措
(一)整治巡察、主体责任评议、动态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对标整改要求,全力整治角色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最多跑一次改革,财经纪律规定等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执行不严。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患不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弱化问题。
(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紧盯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责任一级推一级、“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一桌餐”、电子礼卡、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化整为零大办婚丧喜庆等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三)整治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围绕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深化改革优环境”十一条措施、“执纪监督治怠政”九条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未经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一律不得擅自进入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未经备案的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一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未经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一律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陪同;在营商环境方面查实问题的基层站所年终一律被评为行风评议不满意站所。严格实行“四个必查”: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企业搭股经商、违规借贷、“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必查;威胁、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必查;在涉企服务中不作为、不担当和落实涉企优惠政策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藏着不给,拖着不办等问题必查;涉企执法部门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违规违纪问题必查。
(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街道、基层站所、村问题,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活动,健全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把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及时筛选出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办发生在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点,重点整治村霸地霸强揽工程、强拿硬要、强行阻工等问题,严厉惩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 上一篇:关于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郭加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