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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委〔2017〕17号 签发人:李 毅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关于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区廉责办:
现将《大门镇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呈报,请予审阅。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
大门镇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门镇党委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为本、依法治镇、和谐发展原则,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一是从严抓好思想教育,大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周三夜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种载体,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先后举行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30次,领导干部讲党课50余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40余场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区纪委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
二是从严抓好管党治党,聚焦党建主业强化责任落实。围绕落实好基层党建 6项重点任务,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始终把从严治党管党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严格落实好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年初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班子述职述廉、“三重一大”等制度。
三是从严抓好执纪监督,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制定了《大门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人。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检查出的问题,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今年共查处办理问责案件4起,给予干部诫勉谈话5人次。
四是从严抓好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今年累计对 50名新任村居、3名新提拔中层及9名新入编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问题,圆满完成了我镇各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建立“1234”工作法,通过“一单两表三联系四措施”等方式优化村监会履职,做到健全队伍有保障,提供平台有作为,有效监督有实效,充分发挥村监会作用,让村支部、村委会、村监会这“三驾马车”并驾齐驱,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五是从严抓好作风建设,坚持实处着力、真管真严。结合大门镇实际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立标杆”作风建设大行动,聘请6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出台《大门镇镇村(居)干部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强抓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三公”管理与规范、坚决落实“最多跑一次”有关要求,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有效解决了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
六是从严抓好惩治腐败,广泛凝聚转型发展正能量。建立领导干部重要信访案件包案制度,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全面清理调整,做到专职专责。配齐了镇纪委办案设施,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累计收到处理13件信访件,其中上级转办7件。查办4件问责案件、7件自办案件(非计生类),对7名党员进行处理(其中一名预备党员)。完成了区监察局《关于对洞头县青奥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工程项目开展检查的建议》(2016洞监建字第1号)办理,追回虚高工程款20万元。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拓宽案源渠道,加大案件查办。今年来,我镇充分发挥镇纪委职能作用,把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委的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本级办案水平。加强与派出所、计生办等部门站所和科室的衔接,对近年来党员干部涉及违法行为进行摸排,及时掌握党员违法违纪情况。针对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关于在政策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村务管理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调查举报属实、具备立案要素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查处。查办干部问责案件4起,自办违纪案件7起。
(二)出台抄告送达制,强化基层作风巡查。出台《大门镇落实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抄告制度的实施方案》,镇纪委通过情况收集、审核确定、抄告送达、督促整改四个步骤,对村居在干部履职、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七方面内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和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抄告责任村居、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相关科室),由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镇纪委反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截至目前,共巡查25个村居,抄告36人次,涉及问题26个,已整改问题26项,约谈干部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