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政发〔2018〕23号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2018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精神,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洞养老办〔2018〕1号)文件要求,围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的目标,致力构建大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使老年宜居环境更加优化,老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持续推进“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重点工作内容
(一)新增镇级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改建、功能提升等方式,新增一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重点实现以下功能:一是生活照料。设施应符合无障碍建设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属功能用房,满足老年人穿衣、吃饭、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日常生活需求。二是康复护理。具备开展康复、护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设施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康复器材,帮助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生理功能或减缓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三是紧急救援。具备为老年人提供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救援服务能力,使老年人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援。项目建设经费由区民政局统筹省、市、区三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分阶段予以补助,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确保全镇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人数不低于辖区老年人口总数的2.8%,全面停止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现金发放方式,改为上门提供服务。服务商由民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认定、需求评估、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确保全年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总人数达到137人。镇社会事务办要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强化动态管理,保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6月30日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应达到总任务数的95%以上。
(三)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确保全镇60%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全年新增医养合作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家以上。大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会同镇社会事务办于6月底前完成医养合作协议的签订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同时加强对2017年已签订医养合作协议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医养合作长效开展。
(四)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确保大门中心敬老院实现社会化运营。继续推进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社会化运营,10月31日前新增4家由社会力量承接运营的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