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镇)
机关干部全员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
因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调整,为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推动干部合理流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全员竞聘工作的通知》(洞组发〔2017〕57号)、《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中层干部全员竞聘工作的补充通知》(洞组发〔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示范区(大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择优竞聘的原则,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机关干部的轮岗工作中,努力打造一支高配置、高素质、高效能的大门铁军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选贤任能、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三、镇机关干部竞聘职位及对象范围
本次干部竞聘职位,根据《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党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29号)文件要求,共设22个中层职位(具体科室及岗位见附件1),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原则上要求为中共党员。
(一)任职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相应资格。
2.本镇在编在职的行政、事业干部。
3.竞聘中层副职的,一般要求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其中团委副书记的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竞聘中层正职的,一般应担任中层副职一年以上。
4.近3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原中层干部原则上可以直接选择在同级岗位竞聘。
以上有关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
(二)竞聘具体程序:
1.准备阶段(6月17日前)。制定全员竞聘工作方案,报组织部门审核备案。同时,做好开展全员竞聘的宣传动员及民主推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