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好的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服务,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温政办〔2018〕1号)、《洞头区企业投资项目无偿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洞政办发〔2018〕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陪跑”代办范围与内容
“陪跑”代办项目范围为洞头区内企业投资项目(指社会投资类项目),包括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八大领域”建设项目、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工业(小微)园区等产业平台投资项目、招商引资(洞商回归)项目和其他区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
代办内容涵盖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及其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公共服务事项。涉及中介服务的,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委托。“陪跑”代办服务须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自主选择,并由企业自愿申请委托全程或部分代办服务。
(二)协调联动。“陪跑”代办队伍应与各企业项目营商专员(首席代办员)、审批服务部门代办员无缝衔接,密切配合,集聚合力强化代办服务。
(三)无偿代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位交纳的费用外,“陪跑”代办项目一律实行无偿代办服务。
(四)合法高效。“陪跑”代办服务必须依法合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为项目单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优质高效服务。
三、“陪跑”代办队伍
组建区政务服务中心重点项目“陪跑”代办队伍,由中心班子成员领衔带队,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作为队员,实行“1个领导+1个工作人员”分组“陪跑”代办。具体分组见附件1。
四、职责分工
(一)队长主要职责
1.牵头做好与项目业主的对接协调工作,确定“陪跑”代办项目和服务目标。
2.指导队员做好项目审批的前期介入、咨询辅导、代办服务等工作。
3.会同区发改部门或经信部门制作代办任务分解计划表,分派代办任务。
4.牵头对接项目营商专员(首席代办员),协调解决代办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对需提交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把关上报。
(二)队员主要职责
1.做好相关投资政策和项目审批的咨询服务,帮助项目业主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审批前期准备工作;
2.协助项目业主准备审批申报材料,指导填写各类表单,并按报批流程递交相关审批服务窗口办理。
3.对审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掌握代办项目的审批进展,并向队长、项目业主反馈办理情况。
4.做好与项目营商专员(首席代办员)、审批服务部门代办员的沟通工作,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审批中出现的问题。
5.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征集。有意向申请“陪跑”代办项目的业主(也可委托营商专员)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红色代办”窗口现场或电话联系窗口人员提出申请(联系人:苏丽芳,联系电话:13858834219,短号614219)。区政务服务中心“陪跑”代办小组也可结合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等,对接项目业主,主动征集代办项目。
(二)受理登记。对申请和主动征集到的且条件成熟的代办项目,说明委托方和代办方双方职责后,填写《洞头区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2),区政务服务中心对项目进行受理登记,及时交办“陪跑”代办小组。
(三)任务分解。“陪跑”代办小组牵头相关部门根据项目业主委托代办内容,制定代办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3),落实各阶段、各事项具体办结时限和代办人员。
(四)开展代办。“陪跑”代办小组根据工作职责及代办任务分解表,做好代办项目协调跟踪,实时掌握项目代办进展情况,及时完成各项代办任务。
(五)问题协调。对于代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般问题由“陪跑”代办小组自行协调解决,复杂问题由“陪跑”代办小组组织各涉批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交区政府协调解决。
(六)办结归档。项目代办完成后,“陪跑”代办小组对代办服务全部过程和结果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填写《洞头区企业投资代办项目办结单》(详见附件4),并交付中心代办科室备案。因项目自身原因或委托方要求终止代办的,应与项目单位办理终止委托代办手续,填写《洞头区企业投资代办项目终止单》(详见附件5),对已产生的代办服务过程和结果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并交付中心代办科室备案。
六、工作保障
(一)统一认识,分工协作。实施企业投资重点项目“陪跑”代办制是落实“三服务”,提速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深化为企服务意识,强化项目审批牵头抓总作用,各审批服务窗口单位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形成“一个目标、多方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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