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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洞综执〔2019〕117号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承诺制事项申请人承诺书公示》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街道(乡镇)执法中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洞头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将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用书面承诺方式办理事项的告知书、申请人承诺书进行公示,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载。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告知书文本
2、承诺书文本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19日
温州区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印发
附件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告知书
按照《温州市洞头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本机关就 事项所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采用书面承诺方式办理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用书面承诺方式替代的证明材料及拟证明的事实
二、相关证明材料设定的依据
三、申请人书面承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