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 州 市 洞 头 区 财 政 局
洞人社〔2020〕8号
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
福利待遇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办字〔2019〕58号)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福利待遇组成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由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待遇、工会福利、五险一金等组成。
二、福利待遇标准
1.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用工单位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标准执行。
2.夏季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按上级人力社保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健康体检。健康体检每年一次,体检费标准按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体检的最低档执行。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按区妇联相关规定执行。
4.疗休养待遇。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编外用工每3年参加一次疗休养。公安系统编外用工疗休养安排,由公安部门结合实际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