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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统战部
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件
洞民宗〔2016〕18号
关于印发《2016年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统战部 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8月31日
2016年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和谐氛围,决定在今年9月,开展我区第五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使宣传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根本,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主线,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族人民生活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一系列巨大变化和成就。
三、活动安排
为更好地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舆论氛围,推进各乡镇(街道)联动,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将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个活动: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宣传活动。在各乡镇(街道)、民族村(社区)宣传栏开展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悬挂有关民族团结方面的标语、口号;利用视频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短信平台等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宣传等,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实施单位:区民宗局,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