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乡镇)、区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省、市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等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洞头车改实际,现就做好洞头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各单位要切实保障好公务人员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职级待遇,进一步鼓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不变,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就高原则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与职级挂钩。
三、区本级公务员职级对应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区财政局做好相应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工作。
四、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人民警察职级序列改革后,执行相应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对应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五、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公务交通补贴新标准从2020年1月开始执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