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现将《洞头区村社“三务公开”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委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4日
洞头区村社“三务公开”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村社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工作,全面加强村社“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加快村社“三务公开”智能化系统应用,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智慧化、科技化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规范村社“三务公开”,健全公开组织,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确保村社“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清廉洞头”建设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二、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7月30日前)
1.确定试点乡镇。结合前期工作情况,确定大门镇为试点乡镇。
2.完善系统建设。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大门镇各村党务、村(居)务和财务公开清单的指导完善。区民政局完成“阳光村务一掌通”APP的开发。
3.建立工作机制。大门镇要建立“阳光村务一掌通”平台运用、备案审批、问题反馈、人员管理、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机制,并在全镇范围内正式上线运行。
4.做好指导督导。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大门镇“阳光村务一掌通”应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完善提升。
(二)全面推行阶段(8月1日—11月20日)
1.召开现场会。8月25日前,大门镇要做好现场会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
2.做好宣传发动。除大门镇外的其他街道(乡镇)要做好“阳光村务一掌通”应用工作的宣传发动,并于9月20日前完成触摸屏系统和手机APP的安装。
3.开展业务培训。9月25日前,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完成“阳光村务一掌通”应用操作业务培训,并在10月1日起正式全面推行。
4.强化督促指导。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从9月25日开始对各街道(乡镇)村社“阳光村务一掌通”应用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并及时进行通报。
(三)总结提炼阶段(11月21日—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