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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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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2020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实现区域治理精细化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区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连续两年蝉联全省第五、全市第一。现将我局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法治建设主线,统筹推进法治洞头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区有关领导分工,不断完善依法治区组织架构,及时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组织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根据省、市工作要点印发年度法治洞头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二是加强法治意识,完善述法工作。制定《洞头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试行)》,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区党委部门、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均将履行法治建设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并抄送区委依法治区办备案。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完善督察考核。下发《2020年度法治洞头(法治政府)考核细则》,将法治洞头(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并单列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建立法治建设督察制度,制发《洞头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方案》,明确督察内容,选聘法治监督员30名,实现督察和考核联动指挥。

(二)坚持示范创建引领,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积极发挥法治参谋作用推动依法决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出台《行政合同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审查率、报备率均达到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废止、宣布失效文件136个。开展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督察,指导13个单位完成整改。购买法律服务团队,实现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0年以来参与区里各类涉法会议160余次,审查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审核其他涉法文件90余件,提出审核意见400余条。

二是积极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推动规范执法。持续压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全区30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建立公示“1套文书+3张流程图+5张清单”。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实务研习班”“行政执法知识培训”等模块轮训,培训执法骨干200人次。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涉海行政执法监督品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开展执法证考试情况督察整改,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合格率,全区行政执法持证率92.60%。

三是积极发挥多元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面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成洞头区行政复议中心,制发行政复议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复议工作流程。依托矛调中心、“洞头普法”拓宽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受理调解前置机制,行政复议整体协调率达50%。出台《洞头区行政诉讼应诉管理办法》,实质化运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立重点案件交办、败诉监督追责、区纪委约谈督办、败诉率单项考核机制,强化应诉协调和败诉追责,有效降低洞头区2020年度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至2.17 %。

(三)围绕中心工作需求,持续输出司法行政能量。

一是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攻坚战。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专班,印发《关于加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从司法、执法、普法守法等环节提出11条工作举措,做好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指导和政策法律保障,报备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文件67件。组建“洞头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志愿团”,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在线即时服务32次。创新“疫情下”调解模式,引导群众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网格员微信群等多种方式“线上”调解纠纷。

二是打好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持久战。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基本建成“无证明区”,共清理912个事项1852个证明材料,累计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办件量40000余次。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不扰企的前提下保障监管效率,全年共设定双随机抽查1511次,抽查结果公示率99.7%。推行柔性执法助力“两个健康”,建立公布164项涉企行政指导目录和384项涉企免罚清单,共开展涉企指导服务1000余次,实施涉企免罚案件数130余件。

三是打好村级组织换届和“扫黑除恶” 配合战。开展“法治护航村社换届”四大专项行动,集中宣讲120余场、制作分发村社换届法治宣传折页5000余份,审核把关意向人选1297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强化摸排管控、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审查监督管理,对1名涉黑社区矫正对象和2名涉爆归正人员按要求严格落实教育矫治措施。

(四)着力“七五”普法收关,加大宣传法治惠民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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