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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13号)文件精神,我区获得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100.6万元,其中100万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资金,0.6万元为土壤污染检测评价项目资金。现区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22日起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局0577-59386752。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