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聚智打造产业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甬榭工委〔2019〕26号)、《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局 人事局关于印发改善青年人才生活品质加强消费信贷支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榭财债〔2020〕6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青年人才消费信贷支持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2019年10月10日起,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实际在大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来大榭就业;
2.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3. 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过度融资、无不良嗜好等符合银行征信准入条件。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银行消费授信贷款和最长三年的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为实际使用贷款额度的2.6%(以一年为基准,按持有时间计算)。
四、申报流程
1. 贴息资格认定。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区人事局提交申请,人事局对申请人进行贴息资格审核。
2. 贷款额度审批。合作银行根据银行征信准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查作出是否贷款决定,并按照银行业务流程办理贷款手续。
3. 贴息补助申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区人事局申请贷款贴息补助。贴息范围为申请人获得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实际使用贷款资金期间所产生的利息(不包含手续费和罚息)。
4. 补助资金发放。区人事局、财政局审定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五、申报材料
(一)贴息资格认定材料清单
1.《青年人才消费信贷贴息申请表》(见附件);
2. 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个人社保参保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银行贷款额度审批
1. 经人事局盖章认定的《青年人才消费信贷贴息申请表》;
2. 本人身份证原件;
3.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贴息补助申报材料清单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单位在职证明;
3. 经银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该笔贷款利息支付证明材料;
4. 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六、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在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消费信贷贴息,一次选择一家银行,政策期限内最多可申请三次消费信贷贴息,每笔贷款应在贷款合同期满后30天内到人事局提交贴息申请。
2. 申请人选定银行后,每笔贷款仅限首次提款享受贴息补助政策。
3. 申请人在政策享受期内劳动关系转出我区的,视为放弃享受贷款贴息补助。
4. 实际在大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是指在大榭开发区拥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需的资源和场所,且在本区域内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5. 消费信贷款项用途应符合银行的资金用途要求,不得用于房市和股市投资。对弄虚作假享受贷款贴息的,一经核实,追回所有补助资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6. 资格审定及贴息补助申报受理地址:大榭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西大厅31号窗口;联系人:张老师、周老师;咨询电话:89283915。
附件:大榭开发区青年人才消费信贷贴息申请表
人事局 财政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大榭开发区青年人才消费信贷贴息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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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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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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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起止日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申请次数 |
□首次 □第二次 □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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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银行 |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工商银行 □中信银行 □宁波银行 □农商银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大榭开发区 > 大榭人事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axiequrenshiju/20210315/31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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