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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化工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大榭开发区化工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1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9〕7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化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且实际在宁波工作一年以上。

本次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工程技术人员

基本条件根据《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甬人专〔2010〕69号)执行,详见附件1。在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参照上述条件申报。

2.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基本条件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事业单位非在编的工程技术人员,参照上述条件申报。

3.企业技能人员

基本条件根据《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试行)》(甬人社发〔2019〕60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资格初审。申报对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后,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并签署意见。所在单位对申报对象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材料一次性集中报送至区中评委办公室,本次评审不再受理个人零星申报。

申报评审受理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22日(不含非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复核。区中评委办公室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复核,并视情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查验。对符合申报条件并资料齐全的,将申报对象信息汇总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对象按要求做好材料补正工作,对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现场答辩。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申报材料。今年将在面试答辩环节设置代表性成果(作品)展示,申报对象须通过演示文稿等形式对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业绩、贡献或实际工作能力等“代表性成果(作品)”进行展示。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要求。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并按规定装订成册。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装订整理要求详见附件4。若因申报材料错误、自行修改表式、在填写、打印、装订等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评审过程中除《评审表》外,纸质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二)公示要求。所有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必须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评审会召开前及评审工作结束后,区中评委办公室将按照时间节点,把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和评审结果在宁波市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px.rcpx.net/)及宁波大榭开发区人事局网站(http://www.daxie.gov.cn/col/col85921/index.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是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申报对象申报当年及最近一年须按规定完成公需科目18个学时的学习(可通过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nbzj.chinahrt.com/index.html在线免费学习)。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热情,今年评审将继续教育学时纳入评审考核指标体系,原则上所占比重为5-10%。

继续教育学习的结果以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载的记录为准,申报人员不需提供。

(四)学历认证要求。学历认证材料应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相应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申报纪律。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职称证书发放。评审通过人员统一制作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技人员可登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七)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80元,共计260元/人,由中评委办公室代为收取。

(八)资料获取方式。可从宁波市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px.rcpx.net/)及宁波大榭开发区人事局网站(http://www.daxie.gov.cn/col/col85921/index.html)“通知公告”栏里查询下载有关附件材料。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9283915;邮箱:nbdxrsj@163.com ;地址: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东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大厅31号窗口。

附件:1.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条件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条件

           3.企业技能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条件 

          4.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宁波大榭开发区人事局 

2019年8月23日

 

附件1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含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3年不满4年,具备以下2条及以上者,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任现职以来获得区县(市)级政府颁发的一、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含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获市级以上优秀设计奖;获区县(市)级以上标化工程、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2.任现职以来获得区县(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或地厅级及以上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单项先进个人称号。

3.具有中专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其他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7年。

4.任现职以来负责过一次2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多次累计5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主持开发研制出新产品,且这些项目或产品已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产品开发、工艺革新、高新技术应用、质量管理或设备管理等方面,进入全市的先进行列,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三、越级申报条件

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越级申报工程师资格。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4.后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满4年。

5.后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满4年。

四、直接申报条件

未达到规定学历,但已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8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五、特殊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特殊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获得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获得宁波市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奖计算时间为近5年(含5年),所获奖项以公布文件、证书为准。

2.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获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奖计算时间为近5年(含5年),所获奖项以公布文件、证书为准。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得发明专利1项,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附件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满3年不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的2条及以上,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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