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根据《宁波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2016-2018年)》和《宁波大榭开发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2016-2018年)》的要求,结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宁波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甬环发〔2016〕80号)等标准和文件规定,我局对全区上半年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现根据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1.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自2016年来,我区的石化、化工企业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整治工作进行较为顺利,今年上半年石化、化工、化纤行业企业已经完成本年度第一轮LDAR检测工作。今年我区共7家非化工企业纳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范围,目前2家企业停产,1家企业已经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和整改工作,其余4家均未完成整治。
2.存在问题。我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总体进度不够理想,部分企业整治质量不高,离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个别企业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治理意识不高,对我区挥发性有机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造成影响。宁波利万聚酯材料有限公司(原三菱化学有限公司)至今尚未通过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治理方案专家评审,宁波东海岸包装有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进度缓慢,到目前为止,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工作。上述企业给全区的治理工作拖了后腿。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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